黑龙江省居民单户电采暖用电价格
作者:大庆华氏电磁热泵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http://www.dq-hs.com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2013年度
供暖期居民单户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
黑 价格〔2012〕340号
省电力公司,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为保证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平稳实施,经研究,决定在2012—2013年度供暖期,对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单户电采暖用户,用电价格仍按原政策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11月20日前已申请用电或已用电的居民单户电采暖用户,在采暖期内仍在现行居民生活电价基础上按平谷电价或居民超基数电量优惠电价政策执行。 二、考虑到省内各地区供暖日期不同,居民单户电采暖电价政策执行时间为自10月份抄表之日起至次年5月份抄表之日止。 三、居民单户电采暖用户在非采暖期内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15日
2012—2013年度供暖期居民单户电采暖 用电价格的补充通知 黑价格〔2012〕395号
省电力公司,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现对《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2013年度供暖期居民单户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黑价格〔2012〕340号)补充通知如下: 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且未享受平谷电价或居民超基数电量优惠电价政策的居民单户电采暖用户,经供电部门认定后,其用电价格在2012—2013年度供暖期内不实施阶梯电价,仍按发改价格〔2011〕2620号文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25日
|